社区一级微型消防站项目购买服务的合同公告
2025-10-21
{prov} 中标结果
社区一级微型消防站项目购买服务的合同公告
{prov}-2025-10-21 00:00:00
社区一级微型消防站项目购买服务的合同公告
来源: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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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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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社区一级微型消防站项目购买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社区一级微型消防站项目购买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浦东新区东方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荣()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号*幢***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社区一级微型消防站项目购买服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东方城市花园、临沂六村及六里社区*个微型消防站
服务要求:*.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
*.执勤时应当落实值守要求,不得擅离岗位,时刻保证至少一人在岗,不准在岗位吸烟、唱歌、听收(录)音机等做其他与值勤无关的事。
*.执勤时应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不得挽袖、披衣、敞怀、卷裤腿,衣袋中不装太多物品,外露腰带上不挂与执勤无关的物品。
*.其余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一次采购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经采购人根据工作情况考核合格后进行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本次采购预算涵盖的服务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本次采购工作完成前由原服务单位继续履行服务,在此期间所产生的服务费,待项目采购完成后由成交单位按成交价折算支付给原服务单位相应的服务费用,费用按成交总价/****原单位服务天数计算。
服务标准:以灭早灭小、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立足社区微站“建设、管理、运行”等方面,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提升防火巡查、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宣传的能力,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分钟快速响应、*分钟到场扑救、后续协同消防处置”的要求。
其余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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