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10-21 00:00:00
过期化学危险品报废服务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的过期化学危险品报废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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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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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期化学危险品报废服务 |
*.辽宁省沈阳市约*吨; *.山东省济南市约*吨。 |
*.清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过期化学危险品清运工作; *.报废服务供应商协助我单位完成过期化学危险品报废相关备案等工作; *.供应商应将过期化学危险品运至统一地点报废(报废地点沈阳或济南均可),或者分别在沈阳、济南报废; *.本服务采购确定*家供应商中标,联合体投标、分包、转包均无效。 |
** |
****年**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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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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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意向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建议,并将《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未被列入下列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采用**纸幅面,将上述材料盖企业公章(鲜章)、相关有权人签字或盖章(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发送至***********@***.**。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需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示时间:**天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监督人:张先生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