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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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医院输液配置中心(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重*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医院输液配置中心(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号美第阳光大厦***楼****室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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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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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六安市中医院输液配置中心(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六安市中医院输液配置中心(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免费服务周期一年,服务期满包含两年免费维护; 服务标准: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松、常明、陆忠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皋城路与梅山路交汇处发展大厦二楼,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中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中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皋城路与梅山路交汇处发展大厦二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