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5-10-21 00:00:00
“阳光公寓”一楼******号商铺招租公告
*****;
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经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阳光公寓”一楼******商铺以租金评估价九折优惠进行招租。
一、出租资产概况及租金
*.“阳光公寓”一楼******商铺位于石碌镇环城西一路,面积***.**㎡,租金评估价**元/月/㎡,租金评估价九折**.*元/月/㎡,月租金*****.**元。
*.租金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二、租期及装修期
*.租期年限为五年(含五年),具体期限按《租赁合同》履行。
*.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一至四个月的房屋装修期,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内,装修期间免收租金。
三、租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出租方每月发送交纳租金通知到租户,租金每月支付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某月租金,支付时间按《租赁合同》履约。
*.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一至三个月租金),支付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明租赁押金。
四、承租用途
承租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五、公告方式及时间
*.公告方式: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招租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工作日**:*****:**(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石碌镇人民北路***号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七、招租方式
*.我司现就单间商铺采取现场竞价方式公开出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凡有意参与本商铺竞租者,须向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足额交纳*.*万元竞租保证金,方可获得本次竞价参与资格。因本次仅出租*间商铺,每位竞租人无论交纳保证金金额多少,最多仅能竞得本间商铺(实际按*份保证金标准参与即可)。
*.如有两家以上报名承租同间商铺,我司将成立招租评标小组,负责商铺招租评标工作,在**月*日上午*:**召集竞租人,各自当场提交密封报价,由招评标小组当众评标,以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竞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若竞得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标下一最高报价者可为竞得人。其他事项依次遵守。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我司将在开标后*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八、开户银行
账户名: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昌江支行
银行账号:*******************
有意愿承租者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文女士,联系电话:*********** *****;*****;
*****;
*****;
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