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5-10-21 00:00:00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半年度氧化铝陶瓷球
同类项目:氧化铝陶瓷球***;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半年度氧化铝陶瓷球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年**月**日**时**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半年度氧化铝陶瓷球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盛奥鲲鹏铝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倍数报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艾米克特种陶瓷有限公司
倍数报价:*.**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异议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年**月**日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半年度氧化铝陶瓷球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半年度氧化铝陶瓷球采购项目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商务标格式,一、报价表”中“*.基础价格的确定:以每批次陶瓷球到厂当天“我的钢铁(*****://***.*******.***/)”中“氧化铝”的对应的各省平均价的均值为基础价,本项目报价填报倍数,陶瓷球每吨价格=倍数*基础价”修改为“*.基础价格的确定:以每批次陶瓷球订单当天“我的钢铁(*****://***.*******.***/)”中“氧化铝”的山东价格为基础价,本项目报价填报倍数,陶瓷球每吨价格=倍数*基础价”。
*、“商务标格式,一、报价表”格式请详见附件。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