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机关食堂2025-2026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0-21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新店镇机关食堂2025-2026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福州-2025-10-21 00:00:00
新店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店镇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由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技术部分**、食品安全检验报告“根据各投标人提供食材产品检测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蔬菜、大米、冻品、肉类、鱼类、食用油)六样主要原材料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六种食材其中一个批次的有效检测合格报告得*分;满分*分。须提供:①须按要求提供以上完整的原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送检企业为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相应检测费发票复印件(每批次发票需在不同月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查验结果截图(如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查询结果不一致,视为未提供)③提供国家认监委查询平台上(*****://***.****.***.**/)报告查询截图和查询链接。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本项不得分。”现更正为:“根据供应商提供所配送的蔬菜、大米、冻品、肉类、鱼类、食用油等六样主要原材料安全检验报告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含其中一种食材的有效检测报告得*分;满分*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楼*层**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欣悦、林秀、吴晓锥

电话:***********

福建省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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