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35
2025-10-21
四川/雅安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35
四川/雅安-2025-10-21 00:00:00
四川/雅安-2025-10-21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单位: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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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汉源公安局九襄、富林派出所案件管理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号*栋*楼***室(********) 被投诉人:汉源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汉源县公安局汉源公安局九襄、富林派出所案件管理室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的参数要求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响应式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汉源县公安局、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时限内对我公司提交的质疑函做出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汉源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