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新美工业园综合楼一楼商铺五、商铺六招租信息公告光明区交易公告2025-10-21
2025-10-21
广东/深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大新新美工业园综合楼一楼商铺五、商铺六招租信息公告光明区交易公告2025-10-21
广东/深圳-2025-10-21 00:00:00
大新新美工业园综合楼一楼商铺五、商铺六招租信息公告
广东/深圳-2025-10-21 00:00:00
大新新美工业园综合楼一楼商铺五、商铺六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大新新美工业园综合楼一楼商铺五、商铺六 |
| 起始日期 | ****年**月**日 **时**分**秒 | 结束日期 | ****年**月**日 **时**分**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大新新美工业园 |
| 面积/数量 | **.**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起租日期:**********,合同结束日期:**********(租期*年,起租日以最终交付时间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起租日****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不递增;****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一次递增期):租金在起始租金基础上递增**%,即调整为 **元/平方米/月;****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次递增期):租金在第一次递增后的租金标准(**元/平方米/月)基础上递增*%,即调整为 **.*元/平方米/月。最终以成交价开始计算递增】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商铺) |
| 履约条件 | *.按时交纳租金、商铺管理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履行合同条款的各项约定。 *.商铺位于综合楼一层(具体位置详见附件)。 *.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名称须与递交深圳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 *.商铺管理费*.*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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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物业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号。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该物业产权属深圳市大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物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现由深圳市元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统租,故由深圳市元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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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告(*****://***.****.***.**/*****.****);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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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座**层 |
| 联系人 | 杨小姐;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元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商铺*号、*号已装修,物业以现状出租,商铺均为空置状态。承租方应对物业现状及物业交付情况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或拒交迟交租金、管理费、水电等费用。 *.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深圳联交所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深圳市元美产业运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按要求补足: (*)拖欠租金的; (*)擅自更改物业用途,或者维修、装修过程中致使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的; (*)擅自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 (*)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出租方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招租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个月首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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