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5-10-21 00:00:00
蚌埠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研编制单位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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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蚌埠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研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森健生态工程规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天玥中心*幢
中标服务费:单个项目 *.**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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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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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蚌埠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研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范围:蚌埠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研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今第 **号)、林业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等有关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文件和规范的要求,完成蚌埠经济开发区****年*月份以后的*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并提供完整的、符合规范要求的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地现状调查报告。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个项目为期限,中标单位服务期为*年,自中标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在*年内,单个项目委托方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后,受托方需在**个工作日完成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遵守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示结果有质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蚌埠经济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城市之门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明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龙湖春天商业街***幢**层
联 系 人:朱经理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