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前阳镇新安村 **** 年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由****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由****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由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号)变更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供应商以工代赈的义务必须满足本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现场备份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现场参加磋商,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其他要求。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港市前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前阳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人民大街**号荣泰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兼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