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25-10-21 00:00:00
灌云县城市管理局管辖范围内的伊山北路和振兴南路有*个便民服务亭租赁合同已到期,经灌云县城市管理局评估核准,决定将该*处便民服务亭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宜如下:
一、便民服务亭地址
*、振兴南路便民服务亭*号亭:地址位于灌云县振兴南路仁济医院。
*、伊山北路便民服务亭**号亭:地址位于灌云县伊山北路中医院。
关于服务亭的详细信息可至报名现场向工作人员了解。
二、招租要求
承租方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意向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需提供经营内容和个人信息,招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城市建设需要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方应服从招租方监督管理,遵守《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营。
*、经营者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擅自转让、分包经营项目;
(*)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
(*)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因经营者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经营服务;
(*)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
(*)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他用途;
(*)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搭建经营设施;
(*)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
(*)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承租者出现以上行为,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整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财产,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承租事宜
*、报名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征信记录优良的中国公民或者征信记录优良、证照齐全的企业(公司);
(*)与招租人无债务纠纷或其他纠纷;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人报名后,直系亲属、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不能同时报名同一便民服务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严格遵守关于便民服务亭管理规定,按照签订的协议履约;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灌云县城市管理局所有;
*、报名登记
有意承租者,本人(年满十八周岁)携带身份证、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于****年**月**日—**月**日,到灌云县城市管理局登记报名,现场填写《便民服务亭报名登记表》。报名地址:伊山路老党校院内,灌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办公室。联系人:杨威,联系电话:***********。
公告未尽事宜以现场宣布为准。
*、公开招租
公开招租时间为****年 **月 **日上午*:**,地点是灌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所有报名人员参加招租会议,参会人员需现场提交如下资料,并出示相关证照的原件:
(*)承租申请书。需写明:拟承租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或公司住址)、承租价格(年租金)、经营内容(上述约定的经营内容)等,承租价格及落款处须签章(按手印);
(*)拟承租者的身份证或企业(公司)证照复印件,承租者本人或企业的征信记录证明;
(*)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租承诺书。承租人必须承诺:一是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文明服务。二是服从管理,遵守招租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规模和经营内容规范经营。三是按时缴纳承租期间的租赁费用;
(*)为防止恶意竞标,参与竞标者需缴纳****元保证金,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竞标结束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简易装订存档,参会人员务必携带相关证照原件,便于比对核实。
四、其他事项
报价低于底价者、有不良征信记录者,均淘汰;报价不低于底价者进行竞租,报价最高且征信优良者为承租方,新承租者需与原承租者就场地房屋内的设施设备达成一致意见;如竞租人与原承租人报价相同(书面报价精确到元),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所涉事项均以签订合同为准。
灌云县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