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飞防服务
2025-08-23
辽宁/丹东 中标结果
无人机飞防服务
辽宁/丹东-2025-08-23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无人机飞防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无人机飞防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丹东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址:中心北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铁岭市地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区*幢***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无人机飞防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人机作业距作物叶尖高度应不高于* 米。 *、本项目喷雾药剂量为 ****亩,药液量不得少于 **亩,并添加飞防专用助剂。 *、项目采用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 *、拟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载荷不低于** 公斤,旋翼数量大于 * 旋翼(含 * 旋翼),本次防控药剂剂型为悬浮剂,喷头应适合防控药剂。 *、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 *.*、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 *.*、该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 *.*、该系统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 *.*、提供管理系统操作界面截图。 *、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须具备规模化作业能力,所提供作业无人机不低于 **架。 *、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 *、本项目使用无人机作业,作业面积*.** 万亩,作业地点为凤城市、宽甸县。 防治作业完成期限:防治作业从 ****年 * 月 ** 日起,* 天内全部完成(如遇 自然不可抗力,完成期限顺延)。 *、成交供应商需通过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信息管理系统” 进行统一记录管理。 **、施药结束后,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上交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 **、项目采用的植保无人机必须投保第三者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额不低于 **万。 **、供应商进行经营性飞行活动需具备空域审批能力,在植保无人机禁飞或限飞区内必须申请空域,提供过往由空域审批单位出具的空域审批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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