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10-21 00:00:00
坪山区既有重要建筑***建模(一期)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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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既有重要建筑***建模(一期)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拟对坪山区既有重要建筑***建模(一期)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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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既有重要建筑***建模(一期)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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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计划完成**个项目的***模型轻量化处理,目前**个既有重要项目已按合同要求完成逆向建模及轻量化处理,剩余**个项目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时空信息云平台上已完成轻量化处理,因此调整原“**个***模型数据轻量化处理”为“**个***模型数据轻量化处理”,鉴于以上情况,拟合计核减项目合同价总额******.**元(不含税金额******.**元,税金*****.**元),其中包含核减接口对接费用*****.**元,核减安全服务费用*****.**元,核减***模型数据轻量化处理费用******.**元。原合同含税总价为********.**元,(税率*%,不含税价格为********.**元),核减后含税价格********.*元(大写:壹仟伍佰陆拾捌万柒仟零柒元伍角,税率*%,不含税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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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项目开展过程中,由于本项目拟与“时空信息云平台(三期)”项目进行合并验收,且三期项目已具备接口服务和安全服务能力,按照“充分复用、共建共享”的原则,为避免重复建设,现确定对本合同中接口对接、安全服务两部分内容不再实施;同时根据合同内容,原计划完成**个项目的轻量化处理,目前**个既有重要项目已按合同要求完成逆向建模及轻量化处理,剩余**个项目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时空信息云平台上已完成轻量化处理,因此调整原“**个***模型数据轻量化处理”为“**个*** 模型数据轻量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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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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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号区府二办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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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