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0-21 00:00:00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长安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含飞灰)处置及相关配套保障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长安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含飞灰)处置及相关配套保障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长安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含飞灰)处置及相关配套保障服务、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名称为成都市生活垃圾、飞灰填埋处置及相关配套处置保障项目。成都市为西南地区中心城市,服务人口超****万,全市生活垃圾总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年生活垃圾产量日均:*****.**吨,灰飞全年产量:******.**吨;****年生活垃圾产量日均*****.**吨,灰飞全年产量:******.**;****年生活垃圾产量日均约*****.**吨,灰飞全年产量:******.**吨;随着成都市*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先后投运(设计日处理*****吨,实际日均处理*****吨),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压力将逐步减轻。本项目需对成都市生活垃圾(含飞灰)进行填埋,以及生产运行安全环保等相关配套保障服务和管理,在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下负责成都市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固化飞灰等固废的填埋处置及渗滤液的收集、储存调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版)》的划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第**号)第三条“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根据现有处置设施和处置能力就近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就近处置;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号文“(三)垃圾跨界清运处置条件。城市生活垃圾原则上应就地就近处置”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应就地就近处置。 我市共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座,分布在简阳、邛崃、崇州、蒲江、大邑、金堂、都江堰、彭州及龙泉驿区长安垃圾填埋场。与成都相邻的简阳、邛崃、崇州、蒲江、大邑、金堂、都江堰、彭州的垃圾填埋场均已封场,为生态修复提供条件,已不具备继续处置生活垃圾的功能,目前只有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由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长安垃圾填埋场三期为成都主城区及近郊区域唯一在运营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具备生活垃圾填埋及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的功能。长安垃圾填埋场全部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构筑物、机具设备等)、运营管理权等整体移交给市兴蓉集团(成都环境集团),并由其所属二级单位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长安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具备不可替代性。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定供应商为: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号中海国际中心**座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董枫
联系地址: 青羊区金河路**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