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5-09-05 00:00:00
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关于广西贵港市港南区 瓦塘、木格、湛江、桥圩片区连片 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贵港市港南区南郡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广西贵港市港南区瓦塘、木格、湛江、桥圩片区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农村饮水连片集中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广西贵港市港南区瓦塘、木格、湛江、桥圩片区连片集中供水工程设置两个取水口,其中瓦塘水厂取水口已办取水许可证(取水权人:贵港市港南区南郡水务有限公司瓦塘分公司,取水许可证号:*****************,取水量: **万立方米/年),保持原有供水范围不变。本次办理取水许可事项的是另一个位于港南区瓦塘镇福新村古兰屯的取水口,取水水源为郁江,取水口位置在郁江港南*玉林调水饮用水源区起始断面下游约*.***处的郁江右岸,取水口坐标为东经***°**'**”,北纬**°**'**"。该取水口供水范围覆盖瓦塘镇、木格镇、湛江镇、桥圩镇*个乡镇(不包含瓦塘水厂供水范围),供水人口共**.**万人,远期设计覆盖人口**.**万人,人均综合用水定额****/(人·*)。项目设计供水规模******³/*(其中瓦塘镇*****³/*,木格镇******³/*,桥圩镇******³/*,湛江镇******³/*)。项目新建厂区*座,向各水厂提供原水的提水泵站*座,泵房*间尺寸**.***×**.***,筒高**.***;铺设输配水管网约**.****;新建木格水厂厂区*座,加压泵站*座及其他附属水系统机电设备工程;升级改造湛江水厂,加压泵站*座及其他附属净水系统机电设备工程;升级改造瓦塘水厂,加压泵站*座及其他附属净水系统机电设备工程。
该项目除瓦塘水厂外其他水厂自用水量共**.*万*³/*,其中损耗水量共*.**万*³/*,生产排泥水共**.**万*³/*排入厂区的废水排水系统,收集后排入污泥浓缩池,经沉淀,上清液**.**万*³/*达到排放标准后通过排水管排入附近江河(木格水厂排放至木格河、桥圩水厂排放至猪儿江、湛江水厂排放至瓦塘江),四个水厂经浓缩后的污泥自流至干化场干化后均由港南区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退水量共**.**万*³/*。
二、该项目共*台水泵(*用*备),水泵数据为:单级双吸离心泵,扬程*=**~**~***,****=*.**,流量*=***~****~*****³/*,转速*=*******,功率*=*****,配套电动机*********,*=*****,*=*****/***。根据项目取水方案,该供水工程申请年取水量****.**万*³。取水保证率**%,日最大取水量******³/*,最大取水流量为*.****³/*。
三、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单位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应落实《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农村饮水连片集中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四、该项目取水工程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质量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日后,请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并于每年的**月**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计划建议表。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上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五、取水申请批准后*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贵港市港南区水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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