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南苑中学配套工程(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2025-10-21
浙江/金华 招标采购
金华市南苑中学配套工程(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2025-10-21 00:00:00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智园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市南苑中学配套工程(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

金华市南苑中学配套工程(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次采购活动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工本费: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年******:**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开标

七、开标时间:****年******:**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元)。

交付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投标人账户汇出)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一、特别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智园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方式:*************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女士联系方式:***** ********

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方女士联系方式:***** ********

合同联系人:女士联系方式:***** ********

项目咨询联系人:朱女士、谢先生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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