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5-10-21 00:00:00
漳州市交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横山剩余土石方
平整项目渣土整体打包公开比选销售比选公告
受漳州市交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委托,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漳州市交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横山剩余土石方平整项目渣土整体打包公开比选销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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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
交货地点 |
销售量 (立方) |
底价 (元/立方,不含税) |
提货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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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 |
福建省诏安县金都工业集中区海洋生物产业园****地块 |
***万(暂定) |
*.** |
中选人自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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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比选文件及合同中体积单位立方均为虚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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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标准: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建材销售或非金属矿石及土石方销售;
*、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最终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选人。
*、本项目采用三轮报价,分别为首次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首次报价(首次不得低于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为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申请文件中《报价承诺函》的大写报价;资格、商务审查均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方可进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低于二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须按*.*元为基数的倍数增加,如*.**+*.**(*为*倍、*倍、*倍......)元/立方(不含税)。
四、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元)。
*、比选申请人须于****年**月**日**:**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比选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渣土销售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账号:******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比选保证金的退还: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转账回单、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若比选申请人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其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不得再参与漳州市交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招标)活动]。
比选时间截止后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需书面告知比选人;撤销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
五、货款支付方式:
中选人须以预付款形式支付货款,计量扣减。预付款平均分四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即支付合同总价**%,当预付款低于合同总价**%时,按合同总价**%第二次支付预付款,以此类推直至第四次支付预付款。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暂定合同总价**%
*、履约保证金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保函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退还:比选人与中选人就本项目协议项下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且总价款付清后,合同终止,比选人无息退还中选人履约保证金。
注:中选人所缴纳的比选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交齐。
七、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下载比选文件,***元/份;
(*)线下获取: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到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号明发商业广场*幢*梯*楼)购买比选文件,***元/份。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比选人在截止时间前**分钟开始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地点: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号明发商业广场*幢*梯*楼)。
*、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该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比选文件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各一份到场签到;未出示以上资料视为自愿放弃比选资格。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九、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
十、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市交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号**楼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号明发商业广场*幢*梯*楼
联系人:江工
****年**月**日
公告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