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顺)财采决〔2025〕11号
2025-10-21
广东/佛山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顺)财采决〔2025〕11号
广东/佛山-2025-10-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年度扩班学生家具和餐具采购(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广东一定好家具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法定代表人:余映传

被投诉人: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

相关供应商佛山市龙格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洞开发区盘石村之*厂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

投诉人广东一定好家具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年度扩班学生家具和餐具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编*****************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在认定龙格公司具备中式餐盘、汤匙、碗生产能力一事上,无任何合法有效事实依据,且刻意规避对龙格公司生产能力的实质性核查,严重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引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号)(以下简称《***号通知》)不当,混淆“经营范围”与“生产能力”的法定要求,以政策为借口规避实质审查义务。

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现已办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佛山市顺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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