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健康宣教小礼品(手持小风扇)采购再次公告
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样品在****年**月**日上午**:**前报送至我院设备物资部*审核(*号楼*楼行政办公区),联系人:蒋先生,电话:*******。
二、预算总金额:*.*万元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健康宣教小礼品(手持小风扇);
*、数量:****个
四、拟采购货物技术规格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数量 | 控制价 | 预算金额 |
* | 手持小风扇 | *、款式:手持风扇; *、多款配色可选、支持定制:风扇手柄外表根据要求刻上“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脑卒中筛查项目”字样、医院****; *、材质:外壳***阻燃塑料(需提供材质检测报告),锂电池或干电池,锂电池为******充电接口; *、尺寸:***********(±****) *、特点:续航时间≥**小时,≥*档调节,噪音小,带电量显示; *、包装:说明书、充电线、包装盒; *、国家**认证,锂电池款符合************《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年以上保质期。 | ****个 | **元/个 | *.*万元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谈判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六、响应材料要求
*、提供****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有效复印件。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是否免费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因产品质量问题,是否可接受采购人无条件换货;
(*)是否设置服务专线电话及专人跟采购人对接;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含便捷程度、服务响应时间等);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多少天内送达)。
(*)是否可以提供增值服务。
*、提供基本完整可行的应急解决方案(格式自拟);
*、提供报价单(报价单包含货物名称、技术规格指标、品牌、单价、总价等内容),单独密封。
*、提供手持小风扇样品一套;
*、提供评分响应索引表(格式详见附件)。
七、资料审查说明
供应商应对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院有权对所递交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我院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