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21
四川/资阳 质疑投诉
安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资阳-2025-10-21 00:00:00
安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安岳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初中部综合楼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绵阳信安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金家林下街***号

被投诉人: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柠都大道广场路*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科迪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晋级****号**栋*单元**楼****号

四、基本情况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安岳中学初中部综合楼设备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不具备“电线电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却使用自己品牌,属于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谋取中标资格,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环境标识产品证书谋取中标资格。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直录播一体机“、”**无线云台摄像机“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号),应取消中标资格。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安岳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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