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5-10-21 00:00:00
吉安市吉州区赣江西岸排水防涝项目
一期招标文件补遗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吉安市吉州区赣江西岸排水防涝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现作出如下补遗修改,本补遗说明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遗说明不一致,以本补遗说明为准。
一、项目技术负责人
原条款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修改为: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说明修改如下:
项目技术负责人*名、施工员*名、质量员*名、材料员*名、标准员*名、机械员*名、劳务员*名、资料员*名,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名,提供*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注:投标时,仅需提供*名专职安全员相关资料即可)。
三、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条款修改
原条款中 ******;需评审主要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招标控制价内评审参考价的 *******;*% 以内不予调整,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超过此范围的,其增加或减少 *******;*% 以外的剩余部分据实调整,增减价格应由甲、乙、监理三方共同签证确认。其余的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修改为: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机制砂,水泥)价格涨跌幅度在 *******;*% 以内不予调整;价格涨跌幅度超过此范围的,其增加或减少*******;*%以外的剩余部分据实调整。其余的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四、原条款中******;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实施,根据建设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关 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 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赣建招〔****〕* 号)******;的规定执行******;修改为: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实施,根据建设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赣建字〔****〕* 号)和《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赣建招〔****〕* 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本补遗说明,充分理解修改内容,确保投标文件符合本补遗说明及原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如有疑问,请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吉安市吉州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金庐陵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