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5-10-21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青浦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项目(四期)主体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青浦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项目(四期)主体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长城电子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树贞(女)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号***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青浦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项目(四期)主体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青浦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项目(四期)主体项目范围内
服务要求:优先整合大数据资源平台已有能力,优化整体业务流+业务流,升级大数据底座,完成**改造,构建湖仓一体,流批一体的架构;完善资产子平台能力,全面夯实各类采集及共享方式,升级融合目录链功能,提升数据资产运行效率;完善数据治理子平台,直接基于数据湖****数据,通过统一***引擎对接上层数据报表和交互式分析业务,提升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新增数仓管理及二级治理服务能力,推动数据治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等
服务时间:总建设周期为**个月
服务标准:根据青浦区对区大数据资源平台的建设规划和业务管理要求,本项目将在平台既有体系的基础上进行功能深化和改造建设,满足对平台能力的提升,结合已有的平台模块,实现业务协同,从而大大提高业务流程效率和工作管理效率。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