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10-21
福建/泉州 中标结果
南安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泉州-2025-10-21 00:00:00
福建/泉州-2025-10-21 00:00:00
南安市教育局校车监管平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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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校车监管平台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校车监管平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安市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街道成功街新华大厦****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泉州市金龙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法美路***号水木春天*幢*******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校车监管平台项目 | *(年) | ¥*,***,***.**** | ¥*,***,***.** | 校车运行资质审核、实时监控校车违章违规行为、校车主动安全预警、驾驶行为分析风险预控、驾驶员身份识别、车辆右侧盲区监测、一车一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严格按照国家对校车《六定》的安全管理要求,通过线上与线下的软硬结合,有效提升校车安全运行系数。 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 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南安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南安市教育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