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0-20 00:00:00
庐江县万山镇闸山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
庐江县万山镇闸山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万山镇闸山路沿线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的投标人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工程总承包(或***或****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业绩的,每个业绩的*分,满分*分。请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工程、三线下地及安防监控工程等。其中道路改造含**路约****米,**路约****米;对沿线景观节点(村口广场、闲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等)进行改造;对道路沿线住宅外立面及党群服务中心外立面进行改造;对红线范围内的鱼塘水系进行改造等。施工内容属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是否符合商务文件评分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二:投标人业绩与奖项荣誉:提供的奖项名称写明"环境整治***",未写“农村、乡村”。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项目实际实施内容为农村环境整治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名称可以不包含“农村、乡村”字样。
提问三:乡村振兴项目***业绩与奖项荣誉。请问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提供“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
提问四:问题*: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人奖项荣誉为地市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的奖项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或“优质工程奖”奖项”,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问题*: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人奖项为乡村振兴类的设计项目获奖,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问题*:我单位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乡村振兴类工程总承包或***的业绩,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设计或承建的“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工程总承包(或***或****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或“优质工程奖”奖项的,则予以认可。
*、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提供“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工程总承包(或***或****或设计施工 一体化等)业绩。
*、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提供“美丽乡村或田园乡村或和美乡村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获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奖项。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由“***万元”变更为“***万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万元”变更为“***万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由“***万元”变更为“***万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二军路**号
邮编:******
联系人:危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楼
邮编:******
联系人:何工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