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2025-10-20 00:00:00
铜陵市郊区江北三镇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和滨江大道清扫保洁项目第*次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铜陵市郊区江北三镇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和滨江大道清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现修改如下:
条款名称: | 采购文件原文 | 现修改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无 | 增加第**项**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无 | 增加第**项**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本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比例:/ %。 (*)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以上的,给予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注:①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 ④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⑤以上所有涉及价格扣除的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
采购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
*.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铜陵市郊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南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工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