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有限合伙份额(认缴出资40,000万元,99.9975%份额)
2025-10-20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有限合伙份额(认缴出资40,000万元,99.9975%份额)
天津-2025-10-20 00:00:00
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有限合伙份额(认缴出资**,***万元,**.****%份额)
****.**.**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
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有限合伙份额(认缴出资**,***万元,**.****%份额)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万元
拟转让比例 **.****%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王静电话: ********/部门负责人: 袁颖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有限合伙份额(认缴出资**,***万元,**.****%份额)】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有限合伙份额(认缴出资**,***万元,**.****%份额)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荷光路***号***房*****号(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西安乐丰和信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决议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紫薇永和坊项目紫薇·永和坊*幢*****室、***** 室和***** 室共计**,***.**平方米商业房产以及享有*幢地下一层*,***.**平米人防车位的收益权和使用权。 *、西安乐丰和信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万元,目前实缴出资**,***.**万元,剩余出资缴付期限为****年**月**日。 *、《意向受让人承诺书》中披露的其他可能涉及的问题。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西安乐丰和信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号雁翔广场*号楼**层**室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持有股份数 **,*** 拟转让股份数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信陕审复[****]**号《中国信达陕西分公司关于联合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性重组赛高国际大厦和紫薇永和坊项目涉及的西安乐丰和信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公开转让处置方案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有限合伙份额(认缴出资**,***万元,**.****%份额)
转让底价 *****.*万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和项目信息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和附件,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或有债务等)等事宜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附件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产权)、标的企业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提出任何主张。 *.意向受让方查阅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前,需提交已签署的公示版《保密承诺》。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进行受让登记时,需提交已签署的公示版《竞买人承诺书》。 *.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第二个工作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本项目现有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仍有其它主体具有本项目标的优先购买权,且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其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产权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在按照上述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否则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项目若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确定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所支付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 意向受让方在被天津产权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直接等额冲抵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应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在被天津产权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份额转让权属变更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办理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全部有限合伙份额)的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协议签署日起至合伙人名册变更日止的期间,转让方拥有对本次交易份额的自主管理权,受让人享有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知情权但不拥有管理权。 **.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或已由交易保证金、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款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或以自身行为表明终止本次投资的; (*)符合网络竞价条件,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参与网络竞价的,或参与网络竞价但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最终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定并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 (*)最终受让方未在在被天津产权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若受让方未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则转让方有权选择: (*)解除协议,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交易价款的**%,如果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不足以弥补协议约定的违约金额,受让方应立即予以补足。 (*)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协议并按应付而未付价款数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受让。 (二)本项目不接受: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受让;参与转让标的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转让机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受让;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员、持股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员、广州乐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务人管理层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受让;与上述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同意并接受标的企业及其名下资产现状并继续履行现有合同及全部现有债权债务。 (四)意向受让方不应为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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