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2025-10-20 00:00:00
中卫市公安局机关重点场所安保能力提升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标段一次)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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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机关重点场所安保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将一标段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技术部分详细参数要求中,第*项结构化摄像机(核心产品)、第*项全彩摄像机、第*项人员检测摄像机、第*项无线摄像机技术参数中“▲该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要求删除。其他内容不变,详见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卫市平安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与丰安东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陈警官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唐亚茹
电话:************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 |
| 一标段采购需求(更正).***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