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2025-10-20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
天津-2025-10-20 00:00:00
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 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
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万元
拟转让比例 **%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所在地区 天津滨海新区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李小石电话: ********/部门负责人: 袁颖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册地(住所) 天津滨海民营经济成长示范基地创意中心*座****室***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向东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对汽车产业进行投资;中外品牌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展示、展览及相关配套服务;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仓储;汽车零部件加工;二手车销售;二手车交易;中介服务;试车场地租赁;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汽车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汽车美容装饰;汽车停车场;劳务服务;通讯设备、电子设备的批发兼零售;汽车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供热、供冷服务;汽车咨询服务;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管道维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批发;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其他披露事项》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 ** 号银都大厦**层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申建国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同意渤海国资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滨海汽车园**%股权的批复(津泰控批〔****〕**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底价 *.****万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交易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或“渤海国资”)对持有的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股权进行转让,受让方通过受让股权取得标的企业 **%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及调查过程中所披露的信息及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及负债(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的土地、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等)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意向受让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者资产瑕疵、或有税务风险、未披露事项带来的风险等)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向受让方基于自身尽职调查与专业判断独立进行本次投资价值判断,该等投资价值判断与转让方作为国有企业内部作价所依据的审计、评估报告具体内容无关。转让方保留因政策变动、情势变化等变更挂牌条件、延迟挂牌时间、中止或终结挂牌的权利。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相关受让登记资料。 *.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合格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制定的《网络竞价实施方案》要求提交竞价材料。涉及优先权的,应按照交易公告要求及《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进行操作。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内。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损益均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及承担。 *.天津产权出具国有产权交易凭证的前提条件为:最终受让方已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双方已支付本项目涉及交易服务费用。 *.意向受让方须认可标的企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后,同意并督促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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