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20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陵江顺水寺段岸线治理提升工程(*标段)监理疑问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嘉陵江顺水寺段岸线治理提升工程(*标段)监理”的疑问作出如下回复: 疑问一:该项目商务部分评分部分业绩要求****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奖情况却要要求****年 *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业绩和获奖时间要求相差两年!这明显是为重庆市**局量身定制,如果不取消这种不合理的设置,我司定向督导组直接投诉!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的《重庆市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年版》和紧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执行。本次招标面向全国公开进行,原招标文件不存在任何不合理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潜在优质投标人参与竞争,经我方综合考量决定对该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具体详见本项目“补遗(一)”文件。 疑问二:*、资格审查部分业绩和商务部分业绩时间要求均为****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商务部分获奖情况时间要求为: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现在营商环境这么艰难项目少的可怜,时间设置的明显不合理,是为某单位量身定制的吗?建议将业绩和获奖的时间更正为统一的年份。 *、商务部分对人员职称证书的要求为正高级工程师,相关资料需要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请问退休人员满足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能否使用。请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问:单位股权转让或合并后,工商变更资料齐全。原单位的奖项是否可以为合并后存续公司投标使用?。 答复:*、同疑问一的回复。 *、不可以,请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可以,但须提供齐全的工商变更资料。 疑问三:这个项目是为重庆**量身定做的吗?直接发包嘛搞什么公开招标。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的《重庆市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年版》和紧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执行。本次招标面向全国公开进行,原招标文件不存在任何不合理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疑问四:“投标人业绩” 要求为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均可)” 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获奖情况” 却要求为 “自****年*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的国家级奖项。 我方认为,上述时间要求的差异不符合招投标活动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一方面,业绩与获奖均属于商务部分评审中体现投标人综合能力的核心指标,二者时间范围不统一,会导致评审标准逻辑不一致;另一方面,获奖情况时间起点晚于业绩时间起点,可能不当限制潜在投标人范围(部分投标人在*********年获得的符合要求的国家级奖项无法纳入评审),削弱评审的全面性与公平性。 基于上述情况,建议将 “获奖情况” 的时间要求调整为与 “投标人业绩” 一致,即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以确保评审标准统一、公平,充分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答复:现已对该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具体详见本项目“补遗(一)”文件。 疑问五:“投标人业绩” 要求为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均可)” 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获奖情况” 却要求为 “自****年*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的国家级奖项。 我方认为,上述时间要求的差异不符合招投标活动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一方面,业绩与获奖均属于商务部分评审中体现投标人综合能力的核心指标,二者时间范围不统一,会导致评审标准逻辑不一致;另一方面,获奖情况时间起点晚于业绩时间起点,可能不当限制潜在投标人范围(部分投标人在*********年获得的符合要求的国家级奖项无法纳入评审),削弱评审的全面性与公平性。 基于上述情况,建议将 “获奖情况” 的时间要求调整为与 “投标人业绩” 一致,即 “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以确保评审标准统一、公平,充分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答复:现已对该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具体详见本项目“补遗(一)”文件。 疑问六:*.*.* 总监理工程师 * 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应该是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吗?水利部的监理工程专业有*个: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答复:现已对该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具体详见本项目“补遗(一)”文件。 疑问七:工程保函业务广告:*、重庆市纸质投标投标****万以内***元起、*、融资担保履约保函***元起、另有银行履约保函,银行预付款保函、银行/保险农民工保函可出。有业务需求朋友欢迎咨询:**理******。 答复:该提问与本项目无关。 疑问八: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已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和履约担保,并对此作出了相关要求,请各位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熟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疑问回复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本疑问回复文件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