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20
四川/眉山 质疑投诉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眉山-2025-10-20 00:00:00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中心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彭溪镇蔡山北路西二段***号

四、基本情况

中咨高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代理的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中心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不支持联合体投标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分包”不合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分包属于供应商的权利,招标文件不得直接禁止,而应规定分包需经采购人同意。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地点不明确。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指向*型臂结构直线加速器,对环形机架有歧视性,明显违反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中的指向特定商品的不合理条款。

投诉事项*:本次招标文件部分评审项不能量化细化,按规定不能作为评审因素,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号技术条款*.*和一般性技术条款的分值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参数设置总体存在倾向性,疑似为医科达量身定制,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规。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整体参数与评分标准不具备代表性,违反国家招投标政策。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整体参数与评分标准不具备可竞争性,违反国家招投标政策。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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