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10-20 00:00:00
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郑州大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北路**号院*号楼****号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货物类(郑州大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
移动制氮机组及环保清理筛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批 |
详见附件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怡 |
| 评审专家: |
林荣逢、唐俊奇、陈德礼、黄斌智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①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按中标总价计算代理费,代理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计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缴纳标准比例为: 总金额在***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缴纳;总金额在***万—***万元的部分按*.*%缴纳;②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帐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至截标时间共收到*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阶段郑州顺之安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家均通过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新兴村乌菜港***号(华兴玻璃厂新厂对面粮库)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路中大道****号和成天下*号楼*****单元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方法:***********
邮 箱:*********@***.***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方法:***********
莆田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中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