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2025-10-20 00:00:00
【黄冈市中心】黄冈科技城片区交通信号灯项目黄冈科技城片区交通信号灯项目第*次答疑(标段编号***********************)
黄冈科技成片区交通信号灯项目澄清回复函*
(项目编号:*********************)
致投标人:
黄冈科技成片区交通信号灯项目(项目名称)黄冈科技成片区交通信号灯项目(标段名称)作如下澄清回复:
*.招标文件第*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年)承接过*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智能交通或视频卡口类施工总承包业绩。
回复:已作回复,详见本项目第一次澄清回复函。
*.招标文件第**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 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回复:需使用定额软件生成全套报价文件。
(*)回复:已提供广联达软件生成的*****版本的工程量清单,清单说明及附件。详见本项目第一次澄清回复函。
*.招标文件第**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性评审/权利义务”要求: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规定。该要求表述不完整,易产生歧义,具体疑问如下:
回复:(*)已明确合同版本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投标人选择对应的投标函附录填写。
(*)此为格式版本,不作修改。
*.招标文件第**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性评审/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回复:(*)已作回复,详见本项目第一次澄清回复函。
(*)已作回复,详见本项目第一次澄清回复函。
*.招标文件第***页“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包含“价格指数权重表”。该“价格指数权重表”,不适用不项目,请招标人删除。
回复:此为格式版本,不作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黄冈高投盛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