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余姚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A3302810380025805014001]
2025-10-20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余姚市][]余姚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A3302810380025805014001]
浙江/宁波-2025-10-20 00:00:00
***;**** **="***********"***;澄清修改信息***;/*******;
浙江/宁波-2025-10-20 00:00:00
余姚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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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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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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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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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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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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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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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招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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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东新区金型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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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东旱门南路**号白云商贸中心***(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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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邵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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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宁波招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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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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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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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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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凤山街道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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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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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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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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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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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余姚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凤山街道新建工程(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一、本工程合同条款**.*预付款作如下调整。 **.*.*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分*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且提交履约担保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认定后**天内予以支付。 *)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付款时间在监理人开工令发出后且项目部搭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认定后**天内予以支付。 **.*.*预付款保函(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承包人申请本预付款支付前。 (*)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工程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积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之后,开始分三期依次扣回,第一期扣回比例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第二期扣回比例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第三期扣回比例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如上述三期工程款不够扣回的,相应顺延至下一期工程款扣回,以此类推至全部预付款扣回为止)。
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招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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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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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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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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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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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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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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