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0-20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宁夏盲人按摩医院智能康复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
|---|---|---|---|
| 分包名称: | 宁夏盲人按摩医院智能康复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其他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台 | * | ******.** | 否 | 标的**其他医疗设备:(*)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配置移动操作端和遥控器; *)操作端控制功能:可操作艾灸程序、显示当前艾灸状态、调节艾灸距离、设备音乐和语音等; *)遥控器控制功能:实现艾灸体感温度调节、切换音乐及音乐音量调节、呼叫服务、暂停艾灸服务等。 *.机械臂自动化操作,支持≥*轴同时传动; *.具有自动识别人体曲面功能; *.艾灸方式:明火艾灸,通过艾灸位置调节艾灸温度; *.温度调节:实现体感艾灸温度改变,距离调整范围应是****~****,误差±****; *.可实现悬停灸、回旋灸、雀啄灸、往复灸、循经灸等不少于五种传统艾灸手法; *.激光定位应确定治疗部位,定穴引导、定穴指示辅助用户完成定穴; *)激光波长:≥ *****; *)激光最大输出功率≤*.****; *.艾灸方案: *)≥四种艾灸(需包含疏肩通颈灸、养胃补气灸、暖宫美颜灸、养肝健脾灸); *)自由艾灸:自定义设置手法、时长,可制定个性化艾灸方案; *.可自动清除艾条产生的艾灰,弹灰间隔时间可调:*~*****; **.具有除烟除味功能; **.安全防护: *)具有碰撞检测功能; *)具有距离检测功能:艾灸过程中因人体移动造成体表与距离传感器距离≤****,时间持续超过 **,设备应停止服务,同时艾灸头自动抬起,设备回到安全位置; *)具有温度保护功能; **.设备应具备急停按钮; **.理疗时设备应可播放音乐; **.最大负荷工作运行时连续性噪声≤ ****; **.具备耗材管理功能; **.应具有*****无线电网络接口。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 招标参数响应 情况 | **.**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分。 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载明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减完为止。 |
| * | 供货安装方案 | **.** | 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使用情况提供供货实施方案,评委针对方案内容中包含但不限于: *、设备的供货方式; *、实施流程; *、安装步骤; *、工作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配送地域因素等。 上述五项内容分析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分,扣完为止。 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方案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
| * | 质量保障措施 | **.**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在实施所投设备供应时的质量保障措施,评委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 *、质量保障措施; *、产品质量检查人员; *、质量校核流程; *、整体项目验收标准; *、成品保管维护办法等。 上述五项内容分析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分,扣完为止。 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方案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
| * | 培训方案 | **.**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设备结合采购人情况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培训目标; *、培训课时; *、培训课程; *、培训组织形式等。 上述四项内容分析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分,扣完为止。 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方案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
| * | 售后服务方案 | *.** | 供应商需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情况,提供科学的售后服务方案体系,包含但不限于: *、售后机构设置; *、故障处理时限; *、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等。 上述三项内容分析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思路清晰,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分,扣完为止。 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方案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内容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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