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0-20 00:00:00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公路智慧巡查设备
四、采购项目编号:*******************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预算金额:*******元
七、采购项目概况: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套公路智慧巡查设备及配套*年智能路巡系统运维服务。智能巡检系统可以实现道路病害巡检、交安设施异常巡检。通过病害问题以及交安设施的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和提醒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九、申请理由: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进一步保障温州市高速公路养护巡查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公路养护巡查工作的效率与安全,实现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数字化与智能化,采购温州高速公路智慧巡查设备,利用图片数据采集智能化,图片数据处理智能化,计量统计流程智能化等步骤对公路情况进行自动化智能巡查。本项目采购金额为*******元。温州市交投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为温州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其业务涵盖光通信设备制造及智能交通技术研发,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显著优势。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号文件第三十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协商,并在满足技术需求和商务服务等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确定成交结果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以上控股关系,或市属国有企业所属控股**%以上企业之间,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市交投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十、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温州市交投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室
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十二、公示时间:*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甬江路 *** 号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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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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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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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