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2025-10-20
辽宁/抚顺 中标结果
抚顺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辽宁/抚顺-2025-10-2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抚顺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抚顺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址:新华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环一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西段****号楼**号门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抚顺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需求 一、工作背景 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辽宁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年)》《抚顺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为进一步做好抚顺市声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抚顺市声环境功能区现状和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划定术语与定义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 中心城区是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市、县政府驻地的建成区、规划扩展区域及与其临近且功能密切相关的城市组团,市、县级以上管理的开发区、重要产业园区、工矿区等需要加强用途管制的空间区域,不包括外围独立发展零星散布的城镇建成区。 区块是指单个居住区、科研单位、医疗卫生场所、文化教育单位、机关团体办公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所在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区域。 三、划定原则 (一)现状优先 以用地、建筑物分类和分布现状为优先依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确定。 (二)边界清晰 充分利用行政边界、交通线路、公园绿地、河流湖泊、自然地形等,形成易于辨识、明确清晰的边界。 (三)因地制宜。 应综合考虑噪声敏感建筑物占地面积、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和程度、各地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进行划定。 (四)便于管理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应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五)适时调整 根据建筑物属性、用地性质或规划变更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六、前期准备 (一)收集资料 *、城市建筑物分布、分类现状资料;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 *、最新年度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最新年度的遥感影像资料; *、行政区划边界、交通、水系、地形地貌、建筑区域用地红线等地理信息天量数据; *、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成果,包括区划方案、区划图、技术报告等; *、城市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声环境管理要求。 (二)资料整理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数字化等处理。 (三)现场踏勘 *、结合最新年度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遥感影像、用地现状等资料进行实地踏助。 *、对噪声敏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分类、分布现状等开展现场调研,重点调查建筑物的实际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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