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方舱隔离点资产处置
2025-10-20
四川/宜宾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方舱隔离点资产处置
四川/宜宾-2025-10-20 00:00:00
四川/宜宾-2025-10-20 00:00:00
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方舱隔离点资产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方舱隔离点资产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兴文县兴农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特别注意事项:本次处置方舱,意向方在拆除隔离用房后需要恢复地面平整及填平污水池。 二、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标的按现场实物状态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物所作出的说明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受让方成功受让后,不得以标的物的完整性、功能缺陷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拒绝进行资产交接。 *、意向受让方必须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后期资产移交以现场勘察为准,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若未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且取得成交,视为完全认可转让方成交后现场交割中指认的标的物。 *.转让方已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应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范围、重量、体积、面积、质量等。意向受让方须现场与转让方签订《现场查勘函》并在报名时提交。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为位于兴文县大河苗族乡方舱隔离点临时建筑及配套设施设备,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对地面建筑物进行拆除、转运,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拆除、转运过程中,如受让方对转让方或第三方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伤害和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成交后,自移交起,标的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负责管理,移交后标的损毁、灭失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万元,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给转让方)后**天内完成标的物的拆卸、运输及现场地面平整复原工作。 *.受让方在拆除和运输标的过程中如需报相关部门审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标的物运输车辆由受让方自行组织;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进行拆除、挖采等作业,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以及转、受双方的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