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0-20 00:00:00
余姚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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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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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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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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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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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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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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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宇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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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长安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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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新墅村堰下潭**号(住宅、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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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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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宁波市宇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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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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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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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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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阳明街道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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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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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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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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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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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余姚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阳明街道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一、本工程合同条款**.*预付款作如下调整: **.*.* 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 %,分 *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认定后**天内予以支付。 *)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批准后**天内予以支付。 **.*.* 预付款保函(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承包人申请本预付款支付前。 (*)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 **.*.*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时开始扣款,分三期依次扣回,第一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总金额的**%,第二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总金额的**%,第三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总金额的**%(如上述三期工程款不够扣回的,相应顺延至下一期工程款扣回, 以此类推至全部预付款扣回为止)。 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宇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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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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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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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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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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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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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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