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3标段(苑前镇、塘洲镇、苏溪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0-20
江西/吉安 中标结果
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3标段(苑前镇、塘洲镇、苏溪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吉安-2025-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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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年至****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年*标段(苑前镇、塘洲镇、苏溪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泰和县****年至****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年*标段
(苑前镇、塘洲镇、苏溪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泰和县****年至****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年*标段(苑前镇、塘洲镇、苏溪镇)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公开开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预中标施工企业及其建造师公示如下:
建造师:肖华英
预中标单位:江西楚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陈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
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