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5-10-17 00:00:00
发布机构:韶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韶关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卡迪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乙**号
被投诉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号
被投诉人*: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号
相关供应商*:广东中科揽胜辐射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号天安中心*座****室
相关供应商*:广州核富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时间:****年*月**日
卡迪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因对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韶关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包号:合同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两被投诉人认定事实错误,据以作出认定的事实未最终确认或并不存在该事实,两被投诉人错误引用该事实作出取消投诉人中标资格的决定错误。*、两被投诉人未严格适用法律,任意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造成违法取消了投诉人的政府供应商中标资格。两被投诉人未按法定程序对质疑事项进行处理,程序违法。*、竞争供应商提供虚假的质疑法律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一)采购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中标供应商由卡迪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改变为广东中科揽胜辐射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处理结果无效。
(二)责令采购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韶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