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变更公告
2025-10-18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变更公告
福建/福州-2025-10-18 00:00:00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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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一标段)

(设计施工一体化)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编号:********************)有关招标事项的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注*第(*)点******;通过上述平台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中的工程指标信息是指本项目补充通知(*)******;一、补充通知******;中第*点的要求

*、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资质等级******;评审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企业资质资格中的******;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分******;均得*.*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相关规定,本补充通知的澄清修改不属于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不受******;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方式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期限限制,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及有关招标资料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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