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井口保留与回接工具及配件采购专有协议
2025-10-18
北京 招标采购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井口保留与回接工具及配件采购专有协议
北京-2025-10-18 00:00:00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井口保留与回接工具及配件采购专有协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光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号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海油发展*工程技术公司井口保留与回接工具及配件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包编号: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 **:**:**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本技术要求描述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对井口保留与回接工具的最低要求,卖方在报价、制造及后续质量保障工作中应严格遵循,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交货。
招标范围:
井口保留与回接工具及配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提供*个已完成的水下井口设备或油气井井口设备或《井口保留与回接工具及配件采购年度协议采购技术要求书》需求一览表中的关键产品(遥控接头或泥线悬挂器)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注:*)水下井口设备:需在业绩证明文件中明确体现“水下井口”或“水下采油树”或“水下井口装置”关键字的产品名称或技术参数或应用场景描述;*)油气井井口设备:需在业绩证明文件中明确体现“油气井井口”或“石油井口装置”或“天然气井口设备”等含“油气井”或“井口”关键字的产品名称或技术参数,或体现应用于石油、天然气钻井/开采井口的场景描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业绩合同和*)到货验收材料。(提示:以上*项资料需提供,缺少会造成投标被否决)*、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提示:按要求提供资料,如签字或盖章等,否则会造成投标被否决)。(*)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个有效业绩。(*)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上述原件备查。*.*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仅接受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加工贴牌制造。制造商: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若自有厂房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提供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或者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以上两项资料都需提供,否则会废标。(注: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等)的厂房不视为自有厂房,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等)的设备不视为自有设备。重要提醒:以上两项资料都需提供,否则会废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