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2026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0-18
广东/江门 变更澄清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2026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江门-2025-10-18 00:00:00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尹振洲项目负责人:尹振洲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

*.删除“第四章 评标”中“项目经理”的评分项。

*.“第四章 评标”中“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分值由**分改为**分,原评分内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附件《采购需求》中“(三)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每满足*项内容(数字加“.”为*项,如“*.”,“*.”,共*项)的得*分,不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满足或不完全满足对应内容的,对应项得*分。最高得**分。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偏离表》(格式自拟)说明响应情况,说明内容必须包括:*.每项偏离情况,包括“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三种;*.每项内容必须有详细说明,如果只是复制“(三)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对应内容的,视为不满足对应内容;“负偏离”视为不满足对应内容;“正偏离”、“无偏离”视为满足对应内容。 本项评分为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分值必须一致。”

*.“第四章 评标”中“信息化”的分值由**分改为**分,原评分内容修改为“*.信息化管理系统(**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附件《采购需求》中“(八)信息化投入及管理要求”的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后勤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应包括:保洁信息化系统、运送信息化系统和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系统;每种系统完全满足“(八)信息化投入及管理要求”对应内容的得*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供以上全部功能截图,及已在其他医院相关的后勤管理服务项目的实际运作中得到用户肯定的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提供盖有用户印章的证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注: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无效的得*分。本项评分为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分值必须一致。 *.后勤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情况(*分):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拟投入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该系统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上述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无效的得*分。本项评分为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分值必须一致。”

*.获取招标文件的起止日期修改为:**********至**********.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 **:**:**.

*.开标时间修改为:**********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振洲

电话:************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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