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10-17 00:00:00
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及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荆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及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人和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与仰桥路交口人和科技园*号楼*层
被投诉人:湖北锦沃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荆沙村一组**号
相关供应商*:荆州市慈善总会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号
相关当事人:荆州市民政局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碧波路*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递交了关于荆州市民政局“荆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及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书。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共有五项:*.荆州市慈善总会作为一家慈善机构,经营范围主要从事于慈善相关的工作,与本项目“荆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及服务项目”没有任何关联,不具备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资质。*.荆州市慈善总会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类似业绩为*分,在质疑回复函中回复中标供应商荆州市慈善总会业绩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入户核查业绩,我公司对荆州市慈善总会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真实性和合规性有异议,认为所提供的业绩不符合本项目的类似业绩要求,请求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重新复核认定。*.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投诉项目人员为**分,荆州市慈善总会作为一家慈善机构,其人员主要是从事慈善服务工作,且大部分均为荆州市慈善总会的志愿者,并不是荆州市慈善总会的成员,本项目要求提供证书及社保证明,对荆州市慈善总会提供的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真实性有异议,请求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重新复核认定。*.荆州市慈善总会和荆州市民政局存在特殊关联管理关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排斥外地企业潜在供应商,在技术部分评委对荆州市慈善总会打高分。
本机关调查后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予以驳回。但鉴于该项目存在未开展需求调查,评审因素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对应的问题,责令采购人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荆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