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金海名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025-10-17
福建 招标采购
海原县(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金海名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2025-10-17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海原县金海名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住宅*.*元/㎡月,商铺*.*元/㎡月

最高限价(如有):住宅*.*元/㎡月,商铺*.*元/㎡月

*.采购需求:中卫市海原县金海名庭物业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下列五项选择其中一项):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算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算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联合体£合同分包。

*.*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格要求及报名表发送至邮箱*********@**.***,须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点**分(北京时间)

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金榜大厦

五、开启:

****年******点**分(北京时间)

点: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金榜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招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信息。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宁夏源港实业有限公司海原分公司      

址:海原县金海名庭            

联系人:马剑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金榜大厦

联系人:王家鹏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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