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5-10-17 00:00:00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三标段防洪工程平龙溪分洪部分)第*次答疑澄清
|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三标段防洪工程平龙溪分洪部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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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第八条联系方式“行政监督部门:榕江县水务局 ,地址:榕江县古州镇古州兴隆街**号 ,联系电话:************ ”更正为“行政监督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号,电话:(****)*******”。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条异议与投诉“*.条异议与投诉 监 督 部 门:榕江县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榕江县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更正为“*.条异议与投诉 监 督 部 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联 系 电 话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异议、投诉处理“*.异议受理单位: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单位:榕江县水务局;联系电话:************。”更正为“*.异议受理单位: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联系电话:(****)*******”。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九、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的第九项其他要求第*点其他要求“九、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他: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第*点内容为文件格式模板,以本条要求为准”。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低于成本报价评审“*.启用条件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可启用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程序。”更正为“*.启用条件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 高投标限价的*%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可启用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程序。”。 以上相关内容做澄清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
| 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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