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623阜新市政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台报废设备转让
2025-10-17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1623阜新市政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台报废设备转让
辽宁/沈阳-2025-10-17 00:00:00
(****)****阜新市政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台报废设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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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阜新市政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台报废设备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阜新市政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处置报废资产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完整程度等状况均以实物为准,转让方与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前必须到标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取得联系,由转让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受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是公司的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的签字),《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 *.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已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对公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受让方负责标的物的装卸、运输(作业时间为工作日*时至**时),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提货车辆须有相应遮盖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标的物丢失、散落、损坏;装运过程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须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同时受让方须承担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作业时应听从转让方指挥,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作业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本次转让资产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方收到全部价款后为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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