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10-17 00:00:00
缙云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土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一期)*土建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
招标单位: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霞************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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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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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祝黎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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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聚焦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卢承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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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汉飞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应桂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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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华阳电力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蔡少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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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永道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宋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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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明盛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唐志芳 |
公示时间:****年** 月 ** 日至****年 ** 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缙云县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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