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09-23 00:00:00
高邮市数据局关于“高邮市王氏住宅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高邮市农文旅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准高邮市王氏住宅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共高邮市委 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度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邮发〔****〕*号)精神及我局《关于高邮市王氏住宅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邮数据投资发﹝****﹞**号)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研,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用地规模:该项目位于高邮市高邮镇老城区,嘉禾路东侧,人民路南侧,傅公路北侧,占地面积****.**平方米(约*.*亩)。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在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采用江南古典庭院建筑风格进行商业开发,建设集餐饮、休闲、文旅为一体的综合商业用房****.**平方米,并配套建设连廊、戏台和停车场以及智能化、消防、绿化景观、围墙、给排水、强弱电等附属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投入****万元,自筹****万元。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请严格按照落实后的资金来源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待市级配套资金落实后方可实施。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应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投标;具体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按我局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执行。
六、可研审批主要依据:《成交确认书》、《高邮市老城区东大街南侧、佳禾路东侧地块规划条件》(项目编号:邮自条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总平面图》盖章确认;高邮市农文旅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王氏住宅迁建工程资金承诺函》;高邮市农文旅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填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七、该项目建设周期*个月。
八、接批复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从严控制工程造价。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项目设计过程中,如有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以及出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履行项目审批程序。
九、请你单位在下阶段初步设计中,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严禁变更商业综合楼使用功能和用途,并结合商业开发功能布局和使用需求,与市资规局、住建局、文广旅局、生态环境局和供水、供电、高邮镇等部门做好对接;采用仿古庭院风格,确保建筑的历史风貌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待征得相关及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做好方案设计比选;并完善环境保护、消防、抗震设防、安全生产、节能、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等其他相关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如涉及第三方权益及其它方面矛盾,由你单位自行负责协调解决。
抓紧办理项目用地、消防、抗震、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我局审批,此批复不得作为下一步实质性开工建设依据。
高邮市数据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