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实际工作中全血采集的血袋为***、***、*****三种规格,结合临床为减少输血不良反应等原因,一般推荐***和*****。(回复单位: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